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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利来官方网址 发布时间:2024-12-04 07:44:18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2024〕40 号),申请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用人单位,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缴费12个月以上(不含12个月),因社保缴费记账需要一段时间,企业可在缴费合乎条件延后一至两个月可操作确认信息。
答:银行账户名称应为更名后的企业名,企业需先至社保进行更名,更名后再次确认信息时,若系统按最新名称显示则可以提交确认。
答:用人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自助经办平台查询“申请状态”,如显示“支付成功”,则稳岗返还资金已到达企业登记账户,如显示“支付不成功”,用人单位可做修改,具体查询或修改路径为:惠企点单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确认—查询“申请状态”/修改“发放账户信息”。
答:用人单位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CA中心”网上申请;同时用人单位也可线下办理,办理地址是雪野路1000号,如有疑问,可先行致电962600咨询。
企业确认时报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社会保险码检验不通过,如有疑问请咨询”,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公章前往社保窗口添加社会统一信用码,如曾经更名,加带“更名单”等相关材料。
答:登录一网通办或者信用上海网站查询自己单位的信用报告。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答:若为线上确认时提示的失信主体,用人单位在确认移除失信主体名单后,可再次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做线上确认。若为公示时,比对为失信主体的,可在移除失信主体名单后上报市人社部门,经上海市公共信息信用服务中心确认后,进入后续发放流程。
答:当前仍提示“划型中”的用人单位主要为新增满足缴费条件满12个月的用人单位,且经大数据比对,初步符合稳岗返还享受条件,但企业划型有关部门仍在开展中,请耐心等待。
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文规定,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和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支出。已注销、正在走注销流程的用人单位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无法用于上述支出,因而不属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范畴。
答:合乎条件的劳务派遣公司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自助经办平台,提交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并按要求填报或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渠道为: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自助经办平台——点击惠企点单办——选择“就业补贴:劳务派遣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点击办理。具体申报流程请先咨询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
电话:0769-86637398#222
手机:1345067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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